qiyiff2015-10-29

不说误封问题,

我只说处罚力度,

因为在给企业造成的巨大损失面前,

换做我也有可能做出这种宁可误杀一千,

也不使一人落网的决定,

但是其关键问题在于事件的价值上,

本身活干了,

却没有收到钱这一点已经是损失了,

然后呢?封了一大堆,

然后按个要补偿,

本来无可厚非,

但有一点,

对于玩家来说,

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不是?我之前已经被坑的封号了,

然后还要替被坑的人全额买单,

那他们的心里会平衡吗?金额小的或许还会认倒霉,

那那些金额大的人又作何感想呢?还不如讲这笔罚款用于别的游戏,

这么多钱也足够东山再起了。

那这样的话,

肯花大价钱的优质消费者还是损失掉了。

所以我才说是两败俱伤。

但是我并没有说处罚不对,

我只是认为应该小惩大戒,

十天时间太长,

长到足够放弃的程度,

倒不如改为三到十天,

这样的话我相信会有更多的玩家认可,

愿意补觉50%的差额,

使企业在此事件中有效减少损失的同时,

也能留住优质的消费群体。

何乐而不为呢?以上,

再次恳请运营机构提起对于本建议的重视,

重新考虑处罚的尺度。

如若采纳,

对于那些已经缴纳相应金额的玩家我相信他们也会理解的,

在此我代表所有玩家多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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